2016年温州市第十四中学初中艺术、科技特长生招生方案
根据《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温教直〔2015〕35号)文件精神,结合本校办学目标与发展需要,本校计划在2016年招收一定数量的艺术、科技类特长生。
一、领导小组
组 长:蔡伟雄
副组长:欧阳浩、端木敏捷、潘建品
成 员: 何向东、潘建成、吴若君、娄云雷、陈丽秋、钟丽丹
二、学校招生资格说明:
1、艺术项目:2013年获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合唱比赛初中组一等奖。
2016年获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舞蹈比赛初中组一等奖
2、科技项目:2015年获浙江省智能机器人比赛灭火项目一等奖
2016年获浙江省智能机器人比赛篮球项目一等奖
三、招生计划:
艺术类:5人 科技类: 5人
四、报名条件:
1、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,特长生招生对象为鹿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;在市直或鹿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。
2、艺术类特长生(含声乐、器乐、舞蹈)报名条件:(任一条件符合者均可报名)
(1)小学阶段参加中小学生艺术节(声乐、器乐、舞蹈)比赛个人项目浙江省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得者;温州市或县(市)区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得者。(以证书为凭)
(2)小学阶段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类(声乐、器乐、舞蹈)比赛项目获奖者。(以证书为凭)
(3)小学阶段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类(声乐、器乐、舞蹈)比赛项目获奖者。(以证书为凭)
(4)获得中央音乐学院等颁发的艺术类考级证书(五级以上)的学生。(以证书为凭)3、科技类(智能机器人项目)特长生报名条件:(任一条件符合者均可报名)
(1)小学阶段参加中小学生科技节比赛个人项目浙江省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得者、温州市或县(市)区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得者。(以证书为凭)
(2)小学阶段参加“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”个人项目浙江省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得者(或团体前六名);温州市或县(市)区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得者。(以证书为凭)
(3)小学阶段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其它科技类比赛项目获奖者。(以证书为凭)
(4)小学阶段参加学校组织的科技类比赛项目获奖者。(以证书为凭)
五、报名程序
1、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附录“温州第十四中学”校园网http://www.wz14z.com/下载填写《2016年温州市局直属和部分鹿城区属初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报名表》(附件)。
2、考生携带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(原件现场核实后即可归还)到学校(温州市江滨西路223号)教务处(0577-88850848/0577-88871951)报名。
3、报名时间:7月5日至7月7日。(上午8:00至11:30,下午1:30至5:00)
六、考核办法:
1、综合能力考核:
学校根据特长生报名情况,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,根据学生提交的符合以上条件的艺术类、科技类报名材料,进行量化考核。
30分 | 20分 | 15分 | 10分 |
省级及以上奖励 艺术类考级七级以上 | 市三等奖以上 艺术类考级六级以上 | 区三等奖以上 艺术类考级五级以上 | 校级奖励 艺术类考级四级以上 |
2、现场测试:
(1)测试内容:
声乐:1、听音(25分)2、试唱(25分)3、自选曲目清唱(50分)
器乐:1、听音(25分)2、试唱(25分)3、自选乐器及演奏(50分)乐器自带(除钢琴)
舞蹈:1、基本功展示(腰腿胯)(40分)2、剧目(自选)(磁带自备)(60分)
机器人:1、机器人积木搭建,完成简单机器人设计与组装(50分)2、机器人动作设想(50分)
(2)测试时间:7月7日、8日上午8:00至11:30
(3)测试地点:温州市第十四中学(温州市江滨西路223号)
七、录取办法:
1、根据以上考核项目,按综合能力考核与现场测试的总分进行排序,从高到低分录取。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学校将名单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。
2、根据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的结果,学校确定预录取名单,于7月8、9日在校园网http://www.wz14z.com)公示。
3、学校于7月9日上午8:00至11:30与预录取学生及家长签定确认承诺书。
4、签订确认承诺书的正式录取名单报教育局中招办备案,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,已被本校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辖区分配和其它学校的招生。
温州市第十四中学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2016年7月4日
附件:2016年市局直属和鹿城区部分初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报名表
注:1. “报考类别”指体育、艺术、科技三类,“报考项目”指报考学校指定具体项目。2.各栏须用钢笔填写,书写要工整。本表可复制,或到各校校园网上下载。